那时我并没有想太多,只是嘱咐了两遍让他一定要去医院打疫苗,清理伤口。
晚上打开门,我收到了一只布偶猫,很美貌,却蠢兮兮,我叫她大福。
当我如今点开众多视频中的一个时,才堪堪有了答案。
那房间的配置就是在活动的更衣室,另一个特殊更衣室。
他卷起衬衫的暗色格的袖子,解开了领口的扣子,先是站在那里一边欣赏这女孩自己脱完衣服换上性感内衣,摘下手腕上一款样式简单的手表。
小心的搁在桌案上的金丝绒布上
可笑吗?即使在这个时候,在这个旖旎又肮脏的时刻,他还是书卷气十足的气质
那是我为他买的第一支手表,并不是那么有名的牌子,却花光了我实习时第一笔工资,新推出的款式,我想他一定喜欢。
我记得他拿到手表那一刻眼睛里的雀跃无比,他紧紧抱着我,抱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,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我扑到床上。
他吻着我,一刻也不停:“明仪,我真幸运”
如今她在另一个陌生年轻的女孩面前,
女孩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腕。
他吃痛地叫了一声,甩开女孩的手,他看了看手,下一秒就扯起女孩的头发将她往墙上狠狠撞,女孩像块破布一样倚着墙缓缓倒下。
我眼尖地发现沙发上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。
是一张员工证,她是来酒店的,盘起发,很乖,很小。
李媛媛,那是她的名字。
“我额外加三倍的钱“
”帮我找个女孩“
”她叫李媛媛“
我扔掉手机,似乎在一刻有些茫然。
平板上的视频定格在他脱下表的那一刻。
三个小时以后,我戴着墨镜坐在开向机场的车上,
我在路上打算给程明礼发信息。
程明礼是我哥,三十四岁,不务正业,好玩浪荡,常年混迹于各大声色场所,只担了个董事的虚名,来自家公司上班的那天不是因为他喝的足够醉,就是因为秘书足够辣。
是个在我结婚那天预定了直升机,方便我哪怕戴戒指前一刻反悔了,也可以及时逃婚的疯子。
“为什么?”他那时问我“为什么非得结婚不可?”
“他爱我,也保护我”我握着花束,看着远处觥筹交错间的那人轻声回答。
一大段话删删减减,最后只留下了几个字。
“我想见你”
过了半分钟他发来一个境外赌场的定位。
“过来”他说。
我到当地时还是傍晚,天还没黑,街边五彩的霓虹灯就已经早早点亮,街头充斥着各异肤色和语言,人声熙攘,宛如白昼,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不夜城。
路旁的女孩们手里夹着烟谈笑打闹,她们穿着亮色的紧身裙,腰肢一扭,相继挎上路过男人们的手臂。
咸湿的风吹散了她们微卷的长发,像首软调子的歌。
有个腼腆黧黑的少年凑上来兜售手里廉价的镀银串子,他的口音浓重,似乎是新手,又害羞地结结巴巴说不全话,只会一遍遍翻腾着串子向我展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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